突出建筑設計招標投標特點,繁榮建筑設計創作。《辦法》在原有建筑設計方案招標的基礎上,增加了設計團隊招標,招標人可以根據項目特點和實際需要選擇,設計團隊招標主要通過對投標人擬從事項目設計的人員構成、人員業績以及從業經歷、項目解讀、設計構思、投標人信用情況和業績等進行評審確定中標人;為保證評標質量,《辦法》從評標的專業性角度出發,針對設計方案評標的特點,要求建筑專業專家不得少于技術和經濟方面專家總數的2/3,對于特殊復雜的項目,可以直接邀請相應專業的中國科學院院士、中國工程院院士、全國工程勘察設計大師及境外具有相應資歷的專家參加評標;對于采用設計方案招標的,增加了評標委員會應當考察方案是否符合城鄉規劃、城市設計的要求。
解讀:評標專家構成的變化,直接提升了建筑設計的地位和專業程度,功能和技術將不再是唯一的評判標準。